聞所未聞:"立皇帝"劉瑾竟然被“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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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遲是古代非常殘酷的一種刑法,只有對犯了十惡不赦或者欺君大罪的犯人才會被凌遲。但是在歷史上居然也有一位“皇帝”被凌遲處死,這樣的死法真的是太過於驚人了,那麼他究竟是誰呢?

  他就是被稱爲"立皇帝"的劉瑾。

聞所未聞:"立皇帝"劉瑾竟然被“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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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瑾在明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對這個難得的機會很知道珍惜,因爲他知道太子將來登基即位後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就是功臣了,權勢與富貴唾手可得。於是,劉瑾便千方百計地討好太子,侍奉當時只有十多歲的太子。

  在公元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爲"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遊玩享樂,他們則專權跋扈,隱瞞着皇帝爲非作歹。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內宮監任職,而且掌管着京城的精銳守衛部隊。

  第二年,爲國憂慮的大臣們見武宗被宦官們搞得不理朝政,便紛紛勸諫。開始武宗聽不進去,直到被告知天象有變,是上天在警示他,武宗這纔有所表示。武宗打算將劉瑾先貶到南京。劉瑾並非無能之輩,也未曾將國事當作兒戲。史載,劉瑾將奏章帶回私第後,都與他的妹婿禮部司務孫聰及華亭人張文冕商量參決,再由大學士焦芳潤色,內閣李東陽審覈之後頒發,還是頗爲慎重的。用事期間,他針對時弊,對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動,推行過一些新法。即所謂"劉瑾變法"。

聞所未聞:"立皇帝"劉瑾竟然被“凌遲”處死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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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相關的記載裏面,粗略瞭解劉瑾的一些改革措施,其中有建立內廠鉗制東西廠的權力,"時東廠、西廠緝事人四出,道路惶懼。瑾復立內行廠。

  劉謹用事期間,組織編纂了《通鑑纂要》,此外,調整過各省的科舉錄取名額,增加西部地區陝西、河南、山西等地錄取人數,降低了江西錄取人數。還有一些不拘禮法,在當時看來很奇怪的舉措,如"令寡婦盡嫁,喪不葬者焚之"等,爲時人所側目。

  劉瑾的專權使朝政混亂,他的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窮災難。官員們向他行賄後,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無路,只好反抗。安化王朱寘鐇趁機於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發動叛亂,由於不得人心,叛亂很快被平定。在劉瑾被處死後僅僅幾個月,京城地區便發生了劉六劉七起義。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監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楊一清平定叛亂後與前來監軍的張永商討除劉大計。叛亂平定之後,太監張永利用獻俘之機,向武宗揭露了劉瑾的罪狀,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在李東陽的幫助下,明武宗最終動了殺心。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並有僞璽、玉帶等違禁物。在劉瑾經常拿着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聞所未聞:"立皇帝"劉瑾竟然被“凌遲”處死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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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會審,劉瑾被判以凌遲。同年八月,劉瑾伏誅,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惡貫滿盈的明朝太監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後對着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覆。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割屍,直到割足3357刀。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於"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後,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

  這是順應天時,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於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行刑完畢,割下的小肉塊被受過其害的人家搶着買下吃掉,一文錢一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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