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前夜醉駕被判 未進洞房先入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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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夜醉駕被判,你讓新娘怎麼辦?據瞭解,馮某於結婚前一晚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民警現場抓獲,目前已被判處拘役一個月。

近日,成都大邑縣檢察院聯合縣人民法院到該縣交警大隊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開庭,就一起危險駕駛案進行公開審理。爲加大庭審的社會效果,庭審中特別組織四十多名有酒後駕車行爲的駕駛員參與旁聽、接受法制教育。

新婚前夜醉駕被判 未進洞房先入班房

成都大邑縣檢察院聯合縣人民法院就一起危險駕駛案公開審理。法官當庭宣判,馮某行爲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新婚前夜醉駕被判 未進洞房先入班房 第2張

記者瞭解到,被告人馮某於結婚前一晚酒後駕駛機動車自大邑縣成溫邛高速公路東出口前往該縣富民路,在經過大邑縣雪山廣場紅綠燈路口時,被民警現場擋獲。而經鑑定,馮某當天血液乙醇含量爲107.2毫克/100毫升,大於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駕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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