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獨特的廷杖學:無數士大夫令人羨慕的被廷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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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考成法的實施,愛挑毛病提意見的監察幹部——給事中御史這類言官已被內閣控制,他們不發一聲。可按倒葫蘆起了瓢,冒出兩位翰林詞臣和兩位刑部官員上疏彈劾張居正。他們是:翰林院編修吳中行(字子道,南直隸武進人)、檢討趙用賢(字汝師,南直隸常熟人)、刑部員外郎艾穆(字和父,湖廣平江人)、主事沈思孝(字純父,浙江嘉興人)。這四人中,吳中行、趙用賢是張居正任主考官的門生,艾穆是張居正的同鄉(當時湖南湖北還沒有分省,都屬於湖廣)。這簡直是在張居正傷口上撒鹽,當初劉臺彈劾他時,他傷心地說立國二百年無門生劾座師,這回又說,嚴嵩(嘉靖朝的權臣,江西分宜人)當政時從沒有老鄉彈劾他,我混得還不如嚴嵩。
首先上疏的是吳中行,翰林院的官俗稱“詞臣”,既不用負六部九寺官員的行政責任,也沒有科道官的監察責任,而是在文墨上供皇上差遣,但很清貴,基本上作為帝國重要的後備高官培養,翰林院出來的,升官比一般人要快。穩穩當當不惹事,外放做知府,或者進部院任要職,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吳的上疏以情取勝,說父子一別十九年,於今永訣,兒子不親自憑棺臨穴,不近情理,元輔當天下重任,正己才能正百官,然後可以正萬民。這吳中行比較坦蕩,他上疏後,抄了一個副本,送給老師過目,張居正看後,驚問:這上疏送進去了?吳回答乾脆,不送進宮我是不敢告訴先生的。
大家正為張居正守制問題爭論不休時,彗星出現了,這種自然現象在古代被認為這是上天示警,另一位學生趙用賢抓住“星變”這件事,要求皇帝至少仿照先朝楊溥、李賢的成例,讓張居正先回家守制,未滿二十七個月時下詔讓他提前回朝。
艾穆和沈思孝聯名上書,措詞更為激烈,說陛下留張居正,聲言為了社稷,可社稷所重莫重於綱常,而首輔大臣是維護綱常的表率,現在連綱常都不顧了,社稷怎麼能安呢?
這艾穆因為是張居正的老鄉,張對他十分關照,他和海瑞一樣,僅僅是個舉人,這在重科第出身的明朝,是官場最大的劣勢,但他名氣大,張居正曾讓他當誥敕房中書舍人——即中樞看管皇帝誥命敕書的機要祕書,位置很重要,艾穆謝絕了這番好意。不久,他提拔成刑部員外郎(最高審判刑罰機構的副司長),有一年和御史一起去陝西錄囚,即對死刑進行復核。張居正推崇剛猛治國,懲治犯罪要用重典。在這種“嚴打”的指導思想下,每個省取決犯人都有名額,不完成任務的相關官員要受處罰,如此冤案自然難免。而艾穆那年複核死刑,只殺了兩個人,同去的御史很擔心上面怪罪,艾穆說,我總不能用人命來博取自己的官位。
可以說,這上疏彈劾張居正的四個人,都是有一身正氣的君子,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為了維護綱常名教,不惜得罪皇帝和宰相。張居正未必不知道這幾個人的品行,也未必不知道這些人並非專門給自己作對。但作為主持改革大局的政治家,他看得更遠,他看到幾位道德感很強的小官員後面的潛流。有人盼望著這潛流無限氾濫,直至否定新政。所以張居正必需用霹靂手段阻止這潛流。張居正曾對人說過:芝蘭當路,不得不鋤。意思說再高貴的花,擋在大路中間,也得把其鋤掉。
張居正便用廷杖——打板子的方法來“鋤”這些芝蘭,來應對他一生最大的公關危機。
廷杖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創立的不人道、嚴酷的刑罰之一,主要用來對付不聽話的官員。大庭廣眾之下,讓校尉用棍子打屁股,這不僅是對肉體的傷害,也是對人格的侮辱。
但事物總在不斷地變化,因為觸怒聖顏而被廷杖的多是耿直之士,往往獲得輿論的同情,有辱斯文的廷杖便演變成一種榮譽性標誌。黃仁宇評價道:“有的人卻正好把這危險看成表現自己剛毅正直的大好機會,即使因此而犧牲,也可以博得捨生取義的美名而流芳百世。”正德朝的王陽明說得很明白:“為名與為利,雖清濁不同,然其利心歸一。”
廷杖通常由司禮監太監監督,行刑人和監督太監心有默契,看監督者站立姿勢決定下手的輕重。若監督太監靴尖朝外成八字型,就下手較輕,高高揚起,輕輕地拍一拍;若朝內成八字型,則下手較重,往死裡打。
這番首輔很生氣,後果很嚴重,當然要往死裡打。掌管禮儀大事的禮部尚書馬自強(字型健,陝西同州人)、翰林院的長官王錫爵(字元馭,蘇州太倉人)兩大重量級人物前來求情都沒有用,連張居正兒子張嗣修的同年好友沈懋學(字君典,寧國府宣城人)拜託嗣修向父親求情,也被拒絕。這沈懋學和張家的關係不一般,張嗣修中進士前,張居正物色天下的才子陪自己兒子讀書,相互促進。沈欣然答應,後來中了狀元,另一位大才子、《牡丹亭》的作者湯顯祖(字若士,江西臨川人)拒絕了,直到張居正死後才考取進士。
吳、趙兩人被打六十棍後,發回原籍為民。打完後,吳中行口鼻流血,奄奄一息。中書舍人秦柱(字汝立,常州府無錫人)很仗義,帶著醫官趕來治理才救了一命。這要擔很大的風險,親朋好友前來探視受傷的吳中行,看管的士兵都要詢問記錄,朝廷要了解哪些人在同情他。趙用賢是個大胖子,廷杖時,一片片手掌大的肉脫落,他老婆乾脆將脫落的肉醃製起來收藏,留給子孫做傳家寶。現在想來這種方式真有些恐怖。
艾穆、沈思孝罵張居正更厲害,因此他倆的刑罰更重。兩人被杖八十,三天後才甦醒,然後被髮配到邊疆充軍。
被杖的四人一下子成為天下士大夫仰慕的楷模,當時皇帝經筵的講官許國(字維楨,徽州歙縣人)送給吳中行一隻玉杯,上刻詩曰:“斑斑者何?卞生淚。英英者何?蘭生氣。追之琢之,永成器。”送給趙用賢犀角杯一隻,上刻詩曰:“文羊一角,其理沉黝。不惜剖心,寧辭碎首。黃流在中,為君子壽。”對二人做出高度的評價和美好的祝福。可世事難料,張居正死後,吳、趙二人重新回朝廷做官,許國已做到內閣中僅次於首輔的二把手,和吳、趙成為政治上的對手,許國譴責二人,“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號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真乃此一時,彼一時也。
今天看來,張居正這種危機處理方式霸道殘酷,但在當時他能找到更好的辦法麼?不像一個民主社會裡,可以到議會替自己辯護,又沒有一箇中立的仲裁機構。當時只可能一方不惜自己的生命博取輿論,另一方利用國家權利進行懲罰。上疏彈劾張居正不丁憂,既不是個純粹的道德問題,也不是個純粹的法理問題,而是各種因素攪和在一起的政治問題,對萬曆帝和張居正而言,不快刀斬亂麻將攪得沒完沒了。
經過考成法的實施,愛挑毛病提意見的監察幹部——給事中御史這類言官已被內閣控制,他們不發一聲。可按倒葫蘆起了瓢,冒出兩位翰林詞臣和兩位刑部官員上疏彈劾張居正。他們是:翰林院編修吳中行(字子道,南直隸武進人)、檢討趙用賢(字汝師,南直隸常熟人)、刑部員外郎艾穆(字和父,湖廣平江人)、主事沈思孝(字純父,浙江嘉興人)。這四人中,吳中行、趙用賢是張居正任主考官的門生,艾穆是張居正的同鄉(當時湖南湖北還沒有分省,都屬於湖廣)。這簡直是在張居正傷口上撒鹽,當初劉臺彈劾他時,他傷心地說立國二百年無門生劾座師,這回又說,嚴嵩(嘉靖朝的權臣,江西分宜人)當政時從沒有老鄉彈劾他,我混得還不如嚴嵩。
首先上疏的是吳中行,翰林院的官俗稱“詞臣”,既不用負六部九寺官員的行政責任,也沒有科道官的監察責任,而是在文墨上供皇上差遣,但很清貴,基本上作為帝國重要的後備高官培養,翰林院出來的,升官比一般人要快。穩穩當當不惹事,外放做知府,或者進部院任要職,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吳的上疏以情取勝,說父子一別十九年,於今永訣,兒子不親自憑棺臨穴,不近情理,元輔當天下重任,正己才能正百官,然後可以正萬民。這吳中行比較坦蕩,他上疏後,抄了一個副本,送給老師過目,張居正看後,驚問:這上疏送進去了?吳回答乾脆,不送進宮我是不敢告訴先生的。
大家正為張居正守制問題爭論不休時,彗星出現了,這種自然現象在古代被認為這是上天示警,另一位學生趙用賢抓住“星變”這件事,要求皇帝至少仿照先朝楊溥、李賢的成例,讓張居正先回家守制,未滿二十七個月時下詔讓他提前回朝。
艾穆和沈思孝聯名上書,措詞更為激烈,說陛下留張居正,聲言為了社稷,可社稷所重莫重於綱常,而首輔大臣是維護綱常的表率,現在連綱常都不顧了,社稷怎麼能安呢?
這艾穆因為是張居正的老鄉,張對他十分關照,他和海瑞一樣,僅僅是個舉人,這在重科第出身的明朝,是官場最大的劣勢,但他名氣大,張居正曾讓他當誥敕房中書舍人——即中樞看管皇帝誥命敕書的機要祕書,位置很重要,艾穆謝絕了這番好意。不久,他提拔成刑部員外郎(最高審判刑罰機構的副司長),有一年和御史一起去陝西錄囚,即對死刑進行復核。張居正推崇剛猛治國,懲治犯罪要用重典。在這種“嚴打”的指導思想下,每個省取決犯人都有名額,不完成任務的相關官員要受處罰,如此冤案自然難免。而艾穆那年複核死刑,只殺了兩個人,同去的御史很擔心上面怪罪,艾穆說,我總不能用人命來博取自己的官位。
可以說,這上疏彈劾張居正的四個人,都是有一身正氣的君子,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為了維護綱常名教,不惜得罪皇帝和宰相。張居正未必不知道這幾個人的品行,也未必不知道這些人並非專門給自己作對。但作為主持改革大局的政治家,他看得更遠,他看到幾位道德感很強的小官員後面的潛流。有人盼望著這潛流無限氾濫,直至否定新政。所以張居正必需用霹靂手段阻止這潛流。張居正曾對人說過:芝蘭當路,不得不鋤。意思說再高貴的花,擋在大路中間,也得把其鋤掉。
張居正便用廷杖——打板子的方法來“鋤”這些芝蘭,來應對他一生最大的公關危機。
廷杖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創立的不人道、嚴酷的刑罰之一,主要用來對付不聽話的官員。大庭廣眾之下,讓校尉用棍子打屁股,這不僅是對肉體的傷害,也是對人格的侮辱。
但事物總在不斷地變化,因為觸怒聖顏而被廷杖的多是耿直之士,往往獲得輿論的同情,有辱斯文的廷杖便演變成一種榮譽性標誌。黃仁宇評價道:“有的人卻正好把這危險看成表現自己剛毅正直的大好機會,即使因此而犧牲,也可以博得捨生取義的美名而流芳百世。”正德朝的王陽明說得很明白:“為名與為利,雖清濁不同,然其利心歸一。”
廷杖通常由司禮監太監監督,行刑人和監督太監心有默契,看監督者站立姿勢決定下手的輕重。若監督太監靴尖朝外成八字型,就下手較輕,高高揚起,輕輕地拍一拍;若朝內成八字型,則下手較重,往死裡打。
這番首輔很生氣,後果很嚴重,當然要往死裡打。掌管禮儀大事的禮部尚書馬自強(字型健,陝西同州人)、翰林院的長官王錫爵(字元馭,蘇州太倉人)兩大重量級人物前來求情都沒有用,連張居正兒子張嗣修的同年好友沈懋學(字君典,寧國府宣城人)拜託嗣修向父親求情,也被拒絕。這沈懋學和張家的關係不一般,張嗣修中進士前,張居正物色天下的才子陪自己兒子讀書,相互促進。沈欣然答應,後來中了狀元,另一位大才子、《牡丹亭》的作者湯顯祖(字若士,江西臨川人)拒絕了,直到張居正死後才考取進士。
吳、趙兩人被打六十棍後,發回原籍為民。打完後,吳中行口鼻流血,奄奄一息。中書舍人秦柱(字汝立,常州府無錫人)很仗義,帶著醫官趕來治理才救了一命。這要擔很大的風險,親朋好友前來探視受傷的吳中行,看管的士兵都要詢問記錄,朝廷要了解哪些人在同情他。趙用賢是個大胖子,廷杖時,一片片手掌大的肉脫落,他老婆乾脆將脫落的肉醃製起來收藏,留給子孫做傳家寶。現在想來這種方式真有些恐怖。
艾穆、沈思孝罵張居正更厲害,因此他倆的刑罰更重。兩人被杖八十,三天後才甦醒,然後被髮配到邊疆充軍。
被杖的四人一下子成為天下士大夫仰慕的楷模,當時皇帝經筵的講官許國(字維楨,徽州歙縣人)送給吳中行一隻玉杯,上刻詩曰:“斑斑者何?卞生淚。英英者何?蘭生氣。追之琢之,永成器。”送給趙用賢犀角杯一隻,上刻詩曰:“文羊一角,其理沉黝。不惜剖心,寧辭碎首。黃流在中,為君子壽。”對二人做出高度的評價和美好的祝福。可世事難料,張居正死後,吳、趙二人重新回朝廷做官,許國已做到內閣中僅次於首輔的二把手,和吳、趙成為政治上的對手,許國譴責二人,“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號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真乃此一時,彼一時也。
今天看來,張居正這種危機處理方式霸道殘酷,但在當時他能找到更好的辦法麼?不像一個民主社會裡,可以到議會替自己辯護,又沒有一箇中立的仲裁機構。當時只可能一方不惜自己的生命博取輿論,另一方利用國家權利進行懲罰。上疏彈劾張居正不丁憂,既不是個純粹的道德問題,也不是個純粹的法理問題,而是各種因素攪和在一起的政治問題,對萬曆帝和張居正而言,不快刀斬亂麻將攪得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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