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為滿足士兵的生理設立合法的“軍隊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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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端一開,所有的法律制度、道德規範統統都滾蛋了。燒殺姦淫的“兵患”幾乎無法杜絕。既然是有血有肉的人,就離不開男女飲食,為了避免更大的麻煩,官方不得不考慮“性問題”。其實,古代中國已經摸索嘗試了“營妓”制度。說白了,就是合法的“軍隊妓院”。  

古代為滿足士兵的生理設立合法的“軍隊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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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在他的《蘇東坡傳》裡寫道:“(營妓)可追溯到公元前7世紀的管仲時代。他設'營妓'來鼓舞軍人。”事實卻非如此。所謂“女閭”,並不是後來的“營妓”;而是面向全社會的“官辦妓院”。《堅瓠集》續集說:“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徵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顯然,“女閭”不是專為伺候軍隊;而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

鼓舞軍人的“營妓”,始自戰國時代的越王勾踐。《吳越春秋》記載:"越王勾踐輸有過寡婦于山上。使士之尤思者遊之,以娛其意。”所謂“遊軍士”,已經點明瞭“營妓”那層意思。《越絕書》則說:“獨婦山者,勾踐將伐吳,徒寡婦致獨山上,以為死士,未得專一也。去縣四十里,後說之者,蓋勾踐所以遊軍士也。”看來,這就是“營妓”制度的發端。

有文獻記載:“古未有妓,至漢武始置營妓。”漢武帝時代,戰端頻開,“營妓”制度已經堂而皇之地公開化了。可見,“軍方妓院”始於西漢,經歷六朝、唐宋,連綿不絕。這既是戰爭的需要,也是政治的需要。  

古代為滿足士兵的生理設立合法的“軍隊妓院”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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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舞軍人的“營妓”,始自戰國時代的越王勾踐。《吳越春秋》記載:"越王勾踐輸有過寡婦于山上。使士之尤思者遊之,以娛其意。”所謂“遊軍士”,已經點明瞭“營妓”那層意思。《越絕書》則說:“獨婦山者,勾踐將伐吳,徒寡婦致獨山上,以為死士,未得專一也。去縣四十里,後說之者,蓋勾踐所以遊軍士也。”看來,這就是“營妓”制度的發端。

有文獻記載:“古未有妓,至漢武始置營妓。”漢武帝時代,戰端頻開,“營妓”制度已經堂而皇之地公開化了。可見,“軍方妓院”始於西漢,經歷六朝、唐宋,連綿不絕。這既是戰爭的需要,也是政治的需要。

北宋開國,趙光義平滅北漢,那些被俘的隨營婦女,隨即被分配給士兵,於是,“營妓”規模越來越大。除了軍方妓院,朝廷還專門設立“官妓”,“以給事州郡官幕不攜眷者。”官員不帶家屬,怎麼解決性問題呢?官方妓院考慮得非常周全。據說,是明碼標價:有的官妓身價五千,五年期滿歸原察。本官攜去者,再給二十千。還有的從“勾欄”裡選擇女孩子。宋朝的“勾欄”,相當於現在的歌廳等娛樂場所。或許,那裡的女子既賣藝,也賣身?軍方妓院也從這些地方物色新人,“營妓以'勾欄妓'輪值一月,許以資覓替,遂及罪人之孿乃良家繕獄候理者。甚或掠奪誣為盜屬以充之。”這種強制為娼的粗暴做法,直到南宋建國才算結束。

古代為滿足士兵的生理設立合法的“軍隊妓院”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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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安杭州的南宋,仍有“營妓”。吳自牧在《夢樑錄》中記載:“紹興間,楊沂中因駐軍多西北人,是以於城內外創立瓦舍,招集妓樂以為軍卒暇日娛戲之地。今貴家子弟郎君,因此蕩遊破壞,尤甚於汴都。杭之瓦舍,城內外不下十七處……”陸游的《渭南文集》還記錄了一份怪異的“墓誌銘”,其中提到了“朝奉大夫直祕閣張?”為了嫖妓而雞飛狗跳地鬧家務:“(張公)得臨安營妓,與之歸,遂欲棄妻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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