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解密:美國和法國的信仰自由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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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自由作為一種權利體系,傳統上是一個宗教概念,主要由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活動自由、宗教儀式自由構成,在有些國家還包括傳教自由。20世紀初年,隨著蘇俄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的建立,馬克思主義作為一種政治思想,被這類國家定位為共產黨人的信仰,並被上升到國家意識形態的高度,這已經溢位了信仰的本意,此處不表。

但即便宗教信仰自由,也與政治密切關聯,即便在政教分離的西方國家也是如此。信仰自由在表面上似乎是想信什麼和怎樣信是個人自由、外力不得干涉之意,實際上,信仰自由是對壓制的抗爭與反叛,因而也就有了國別特徵和時代性,即一個國家和民族追求與提倡什麼樣的信仰自由,是針對其所受的壓迫力量和方面而去,並非泛泛和共同性物件。

當今的法國在西方社會可以說是宗教信仰最淡漠的國家,這是由於法國的天主教極其反動頑固導致公眾極度厭倦和反感之故。

開始於16世紀的歐洲宗教改革運動奠定了新教的基礎,同時瓦解了西歐由天主教會所主導的政教體系,為西方國家從天主教統治下的封建社會過度到多元化的現代社會奠定了基礎。但法國卻基本沒有受到宗教改革的衝擊,而且成為追殺迫害異教徒的灘頭陣地。因此,在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又稱清教徒革命)通過《權利法案》、建立君主立憲政體、確立了資本主義制度以後一百多年的法國大革命前夕,天主教教士竟然還是法國的第一等級,這就不難理解在整個歐洲向海外擴張其人權、國權、貿易權的運動欣欣向榮時期,久受壓抑和剝奪的法國人的憤怒與反彈之極端。本應理性的律師、知識分子如羅伯斯庇爾、馬拉、丹頓等領導的雅各賓派眼裡只有敵人和鮮血就不再是意外。作為當時第一等級的天主教士和教會由此也徹底失去了在法國國民中被信仰與追隨的魅力和力量,自由、平等、博愛就是這種價值追求的集中體現,雖然這未必全盤是正面影響。

世界史解密:美國和法國的信仰自由有何不同?

信仰自由到了美國,就成為反對任何宗教壟斷、保護眾教平等。這同樣是美國國情教情所決定的。

關於美國的宗教基礎,德國學者蘭克及美國史學之父班克羅夫特都認為,加爾文才是美國的真正國父。按照托克維爾的觀點,加爾文的清教主義不僅是一種宗教理論,更是一種政治理論,其中最具實質重要性的是猶太-基督教傳統中的約法觀念以及所體現的民主觀念、習慣和操作規程。可見,基督教、尤其清教信仰在美國具有先入為主的優勢,有可能在一定區域和時期內形成精神方面的壟斷力量。

如果出現這種局面必然是危險的,因為美國是移民國家,宗教信仰的多元化複雜化不僅是現實,而且會隨著移民的增多呈上升趨勢。尊重各種信仰不僅是宗教問題,還事關國家穩定、公民權利和反恐防恐。這在奧巴馬當選總統後他對自己信仰的反覆表達方面得到了突出體現。

奧巴馬(貝拉克·侯賽因·奧巴馬)的信仰問題在他當選總統後備受爭議,除了他的姓名中有“侯賽因”之外,他在批評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時對基督教的黑暗歷史進行了反思和批評:“就在我們的國家,曾經的奴隸制和種族隔離法也往往假借基督的名義。”在同性戀問題上,奧巴馬認為:“我不認為這是一種選擇,我認為人的一些特性是與生俱來的,我們也都是上帝的孩子。我們不會去評判一個人愛誰,正因為如此,我認為基於性傾向的歧視是錯誤的”。而同性戀在基督教裡是基本被拒斥的。他還尊重墮胎者的個人選擇,而基督教嚴格禁止這一行為。奧巴馬的家庭成員也不是經常上教堂、按照基督徒禮儀安排自家的精神生活。但他對於基督教、上帝的信奉之意表達的很清楚:他在白宮天天禱告。

作為總統的奧巴馬實際上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他曾呼籲,美國是擁有許多宗教的國家,各種信仰的人應該互相尊重。他說:“美國基督徒仍是多數,但我們有猶太教徒、穆斯林、印度教徒、無神論者、懷疑論者、佛教徒,對他們的信仰我們必須像敬畏與尊敬我們的信仰一樣。這也是組成這國家的一部份。”這是一個成熟的政治家的態度。

克林頓的緋聞女友萊溫斯基談私人生活與選舉時說:“我們選的是總統,不是牧師。”這句話同樣可以解釋奧巴馬的信仰與他本人的自由主義態度。政教分離作為現代政治的基本原則之一被確定,政治首腦不為某種信仰綁架和左右,才能對國內各種力量和不同群體一視同仁。可以想象,美國總統旗幟鮮明表達自己對某種宗教信仰的偏好或拒斥,後果將是多麼的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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