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時期爲什麼能擊垮匈奴?背後有哪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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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漢武帝的故事,今天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西漢時期陳湯說的那句“犯強漢者,雖遠必誅”我想對於誰都不會陌生。現在大家一說起漢,就會想到“強漢”,而一想到強漢勢必就會想到“漢武帝”。是的沒錯,大漢的強盛之名有一半的功勞是漢武帝造就的,他在位期間開創了空前的豐功偉績,奠定了漢王朝強盛的局面,併爲漢朝開擴了遼闊的疆域,正如司馬遷所說“漢興五世,隆在建元”,西漢也就是在武帝打下的基礎上在宣帝一朝達到了鼎盛。

漢武帝在位期間逐漸的拋棄了文景時期的無爲而治,改而主動的採取對外擴張的政策。他先是平定了困擾漢朝多年的南方閩越國叛亂。之後在解決了內部的不穩定因素後,武帝就開始着手對付曾經讓大漢採取屈辱的和親政策的匈奴人,在當年他發下誓言勢要匈奴臣服於大漢,之後在數十年的時間裏,漢朝先後取得了河南之戰、河西之戰和漠北之戰三場最決定性戰役的勝利,最終曾經強悍無比的匈奴王朝就這樣被武帝打的一蹶不振,自此走上了末路。

後在解決了大漢最大的威脅匈奴之後,漢武帝開始對周邊的其餘國家露出了兇狠的獠牙,先後徵大宛、降西域、收南越、並朝鮮,之後更是在西域設立西域督護,以此來管理西域南、北道諸國,自此西域諸國皆臣服於大漢。而就是如此最終大漢在武帝的南征北戰下正式走向了強盛之路,當然在這強盛之路的道路中,我們卻是要知道武帝時期的強盛不但是那些將士和百姓的功勞,同時也有着武帝時期背後那個獨特的經濟政策“公有化經濟”的功勞。

漢武帝時期爲什麼能擊垮匈奴?背後有哪些原因

武帝時期先後將鑄錢、冶鐵、煮鹽、釀酒、運輸、貿易等統統都有中央統一管理和經營,其他的個人和集體不得插手經營,也就是在這樣壟斷性的經營下,武帝一朝的財源就再也未枯竭過,而就在這樣源源不斷的財力支持下,武帝一朝纔能有足夠強大的軍事實力和富足的補給去支持大漢的軍隊對外發動戰爭,也就是如此大漢的軍隊才能取得一場又一場的決定性戰役的勝利,並贏得強漢之名。

收回民間鑄錢權

《漢書.食貨志》載“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不聽。是時,吳以諸侯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後卒叛逆。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故吳、鄧錢布天下。”在當年文帝時期由於“秦錢重難用”百姓使用多有不便,所以文帝就開始允許民間鑄造錢幣,而其中就以吳王和鄧通最爲突出,他們的財富甚至超過了皇帝,且在當時整個天下幾乎都在流行着吳王和鄧通所造的錢幣,而國家造的貨幣卻幾乎無人問津。

從以上這段話我們可以出來在當時的整個漢朝,貨幣是允許私人鑄造的,而且所造成的影響也是非常巨大的。想想一個國家的貨幣居然允許私人鑄造,甚至一個國家的財富都比不上一個人所擁有的財富,那麼這個國家會怎麼?實際上文帝所頒佈的這個政策的確對於西漢後期造成了巨大的影響,甚至最後影響到了整個國家的發展。

在《史記.卷三十.平準書》就有這麼一段記載“天子爲伐胡,盛養馬,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牽掌者關中不足,乃調旁近郡。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駟,出御府禁藏以贍之................於是縣官大空,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在當年大漢因連年與匈奴發生戰爭的關係,導致國庫空虛,無以爲繼,但與國家的財政入不敷出形成鮮明對比的就是“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轉榖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

此時那些西漢的大富豪們卻因有着自由鑄造貨幣的權力,那是富可敵國,但朝廷卻因民間有自行鑄造貨幣的權力導致國家制造的貨幣幾乎無人問津,從而導致了國家財政不足。最終武帝登基後就逐漸將民間自由鑄造貨幣的權力收歸國有,並規定盜鑄者一律處死。其後又在前113年徹底廢除各地政府的鑄幣權統一交由中央的“上林三官”鑄造,《史記.卷三十.平準書》載“於是悉禁郡國無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自此整個國家的貨幣制造權就被朝廷掌控在手,因此武帝也徹底的掌握了整個國家最重要的財政命脈“貨幣發行和製造權”,隨之而來的就是整個大漢財政的日益富足。

鹽鐵官營

鹽鐵官營始於齊國,但那個時候只是稅收而已,而非真正的專營。鹽鐵官營真正開始的是在武帝時期,在這個時期國家真正的實現了對於鹽鐵的壟斷性經營。公元前119年,武帝“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也就是說在這一年武帝在大司農下設鹽鐵丞,總管全國鹽鐵經營事業,並同時在各郡縣設鹽官或鐵官來經營鹽鐵產銷。

漢武帝時期爲什麼能擊垮匈奴?背後有哪些原因 第2張

在當時官營的方法就是民制、官收、官運、官銷。比如在食鹽上由官府提供生產工具,然後百姓自行煮鹽,之後再由官府來收購,並運輸到全國各地銷售。而對於鐵的資源,漢朝廷更是掌控甚嚴,自武帝之後全國各地所有的鐵礦資源、鐵器的鑄造等等都有朝廷掌控,所有有關鐵的生產和流通的全部過程都由官府控制,而民間的所有人都不得從事此行業。當然在劃歸鹽鐵爲官營的同時,也有着相應的懲罰措施,在當時如果民間私自煮鹽和鑄鐵輕則受釱左趾的刑罰,重則誅殺,並沒收所有的生產工具。而隨着國家對於鹽鐵的壟斷性經營,漢武帝時期的財政收入得到進一步充實。

榷酒酤

榷酒酤,簡單的說就是國家將酒類的生產與販賣全部交有國家來管理,而民間則無權參與。榷酤制度始於漢武帝天漢三年,據《漢書.食貨志》載“羲和魯匡言:“名山、大澤,鹽、鐵、錢、布、帛,五均賒貸,斡在縣官,唯酒酤獨未斡。.......今絕天下之酒,.....除米曲本賈,計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糟、灰炭給工器、薪樵之費。”。

在這個時候開始整個大漢的酒類生產與流通都由官府來控制,不許私人自由釀造,然後朝廷就能獨佔酒利,藉此朝廷就能獲取巨大的利潤,從而充實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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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輸平準

均輸就是由朝廷在大漢各個地方購買廉價的土特產,然後再將其運到其他價高地區銷售。平準就是由朝廷來平抑各地的物價,並負責在各地將貨物"貴時拋售,賤時收買",以此來保證全國的物資供應和物價的平衡,並防止私商從中漁利。

在西漢初期各個郡國諸侯都必須把本地的土特產品作爲貢物送到京城,但是在當時這個政策並不利用國家的發展,大部分都是勞民傷財,且朝廷也不得到任何的利益。於是在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聽從桑弘羊的建議在全國大力推行“均輸”政策,首先在大漢各地設立均輸官來負責對個郡國應交貢品的處理,然後建造了大量馬車來用於商品的運輸,如特別稀有的特產品就直接送往京師,而一般的貢品則由均輸官負責在本地換夠其他物美價廉的土特產品,然後負責運輸到各地價高的地方銷售。

而在當時這些土特產品都是由諸侯進貢給朝廷的,所以朝廷幾乎不需要支付任何的東西,而在當時朝廷將其運輸到價高的地方進行販賣,朝廷就只需要支付一些車馬費就能獲取其他全部的利潤,可以想象這之中朝廷所賺取的利潤有多大。《漢書.食貨志》中就記載了實施均輸政策之後的好處,它記載到“它郡各輸急處。而諸農各致粟,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餘谷,諸均輸帛五百萬匹。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可以說這項政策對於武帝一朝的國庫收入可謂是收益頗豐。

而“平準”就是朝廷利用手中所掌控的大量的物資和經濟力量來控制整個國家的物資的買賣,史載“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準”。”在當時漢廷會在全國各地設立平準機構,然後這個機構就會監控這些地方的物價,如果某件商品在這個地方的價格有點虛高,該機構就會從其他地方調運這個商品然後將他大量拋售,藉此既能獲取大量的利潤,又能平衡此地的物價,反之如果某商品價格有點虛低,則該機構就會大量收購這些商品,將其運往到其他價高的地方銷售,以此來將此商品的價格恢復正常,並趁機也能獲得巨大的利潤差。

可以說在當時整個國家商品運輸和販賣幾乎都有國家來控制,國家想讓哪個地方的商品價格低亦或高,就可讓哪個地方的商品高或低,可謂是隨心所欲的掌控。而漢廷就是利用這些壟斷性的經營優勢獲得非常巨大的利潤,隨之而來的就是武帝一朝的國庫收入與日俱增,朝廷變得越來越富有,史載“於是天子北至朔方,東封泰山,巡海上,旁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鉅萬計,皆取足大農。”。

武帝一朝正是將鑄錢收歸國有、鹽鐵官營、榷酒酤、均輸平準等民轉公的政策,將這些本可有私人蔘與的行業統統交有國家統一經營。就這樣武帝一朝的財政才能如此的寬裕,才能支撐起一場又一場的耗時長久的對外戰爭,也最終才能成就大漢的強漢威名,並也成就了宣帝一朝的極盛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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